记者从焦作国土资源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保障房建设,焦作市将采取四项措施推进保障房用地供应。 一是强化服务保障。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土地供应等各环节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按时供地。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行专项管理。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按划拨方式实施供应。对商品房建设项目中按要求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要求必须在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筑总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套型建筑面积,明确建成后由政府收回和收购的条件,明确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条件。 三是强化供地机制。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廉租住房全部以配建的方式解决,将配建廉租住房的比例提高到10%,确保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对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用地在供地公告中注明配建开发条件并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四是强化供后监管。严格要求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的,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对没有按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列入黑名单,不允许再进行房地产开发。 截至目前,该市保障性住房供应面积39.1054公顷,占全年62%,配建廉租住房152套,面积7562平方米,公租住房425套,面积2543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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